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Image by Debby Hudson

​记忆(连载中)

文/岩烟小仙女

我只是一个路人甲女生。


因为所有故事里的女主都有自己的名字,为了不那么不合群,也为了便于称呼,就叫我黎吧。

  

有人说,名字即咒,当你第一次为你的名字心悸的时候,就是你被爱情俘虏的时候。

  

我不是被爱情俘虏的。

  

只有我自己清楚,那个时候的感觉,绝对不是爱情。

  

我对爱情是那么的悲观,所有的一见钟情,都不过是精心包装后的见色起意,所以我没有为爱情冲动的欲望。

  

或许只是为神秘的幽暗眼神所迷,人群中只不过多看了他一眼,从此就是山高水远路遥马亡。

  

我被深邃倾倒。

  

我不是找到了肋骨的主人,而是找到了我的香格里拉。

  

  

  

为了让故事像一个正正经经的感情故事,我就从那个神秘的男人说起吧。

  

希望不会让各位看官无聊,但是我们的初遇确实毫无戏剧性,就那么平平无奇地发生了,简直不像是一个故事的开头。

  

好吧,还是回到正题。

  

和那个表情冷淡疏离的男人第一次相遇,是在人来人往的机场侯厅室。

  

开头并不是像小说一样天雷勾地火,又是过电又是烟花的,只不过是闲暇中无聊的一撇。

  

只是一撇。

  

头顶广播的声音还在大厅喧嚣,远处吵闹的人群像沙丁鱼一样堆挤在检票口。一对年轻男女在难舍地拥抱,穿着潮流的嘻哈男孩踩着滑板溜过,正经严肃的上班族夹着公文包……

  

所有人都脚步匆匆,互不相识,人来人往擦肩而过,陌生的人流构成了一副极具人间烟火的真实图景。

  

实在是无聊。

  

人类的情感并不相通,所以我不为他们的欣喜而欣喜,也不为他们的悲伤而悲伤。

  

我那时面无表情地发着呆,因为对面哭闹的小孩,正打算转到另一边,就在这个时候,一抹身影映入我的眼帘。

  

我本是一略而过,但鬼知道我当时为什么要转回去看他,或许是他独特的气质吧。

  

对于我这种人来说,对此的敏感程度堪比雷达。

  

我是一个摄影师。

  

人群熙熙攘攘,孤独如影随形。

  

黑色的棒球帽让他瘦削的下颌骨显得各外硬朗有型,收腰的风衣衬托出他高挑的身材,一双长腿随意的交叠翘起,让我疑心那腰以下全是腿。

  

在一片流动的喧嚣和疲惫当中之中,他像是隐蔽的沉静黑色。

  

优雅,却又显出些不近人情的冷漠。

  

他的脸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好看,从我的角度看去,他的眼睑微敛,浅色的瞳孔被长密睫毛的阴影遮住大半,眼神虚虚地投向不知名的空间。光影晃动间,平铺的嘴角都带着莫名吸引人的疏离。明明周围是喧闹的人群,但是我却不知为何产生了身处寂静旷野的错觉。

  

浮华从他的眼底抽去,一股无形的气场让他和众人分离开来。

  

我不自觉地举起了握在手里的手机,直到听到“咔嚓”一声才回过神来。

  

我抬起头,那人幽暗平静的眼神落在了我身上,我手一抖,手机居然脱手而出摔在了地上。

  

周围人纷纷注目。

  

………

  

真是太尴尬了。

  

我低下头捡手机,偷偷再去看他,发现他的视线已经移开。

  

我在心里叹了口气,不知道是后悔,还是遗憾。

  

  

  

因为怀着“以后肯定遇不到”的心理,所以我没有顾忌地把这张让我满意的照片设置成了手机壁纸。

  

总觉得看着这张照片就有了源源不断的灵感。

  

虽然行为有点莫名痴汉………

  

算了,摄影师的事情,怎么能说是痴汉呢对吧?

  

我觉得我们或许就是人海之中偶有交集的陌生人,再见的几率渺茫。

  

可是因为这是一个正正经经的感情故事,所以命运给了我把它变成言情小说的机会。

  

虽然我并不想要这个机会还想朝它狠狠地翻个白眼。

  

拜托,我才刚刚偷拍了人家诶?

  

  

  

正如我没想到会在秀场见到他,我也没想到他居然是本场秀的最大看点。

  

绝对的主角,气场炸裂,色彩鲜艳的高定服装吸引了人们全部的注意力。在黑色的背景之下,他迈着优雅的猫步,踩点的脚步简直像是一场无声的舞蹈,冰冷的眼神宛如帝王,抓住了在场所有人的心。

  

那是幽暗的烈焰,那是无声的飓风。他戴着无形的冠冕,他从王座走来。

  

当他在台上看过来的时候,我觉得呼吸都有一瞬间的窒息。

  

我被震撼的久久不能回神。

  

埋藏在幽暗地底的钻石一经出世,就绽放了足以惊艳世人的璀璨光芒,现场几次响起的巨大议论声都是关于他的。

  

人们惊叹地用语言去赞美他,用眼神追逐着他,然后小声地议论他。

  

然后我就知道了这个人的名字,知道了他是一个“野生”的模特,知道了他令人震撼的天赋,也知道了他独特魅力的来源。

  

或许我心中早有预感,因为我的雷达不会无故启动。

  

或许我也应该惊讶错愕,因为他根本不是沉静的黑,他淡漠的眼底,原来时时刻刻都涌动着炽热的岩浆。

  

那是举世无双的鲜红。

  

他是陆仙。

  

  

  

事后我费尽千辛万苦才联系上他,因为我觉得我有义务为自己的缪斯披荆斩棘,翻山度海。

  

是的,他已经是我的缪斯了。

  

我单方面的宣布,但是我已有了成功的自信。

  

因为我是不可能让我的缪斯溜走的,绝不。

  

等我到的时候,咖啡厅里的座位上已经有了人影,背影修长挺直,我的手指蠢蠢欲动。

  

又想拍了。

  

真搞不明白,我怎么老是想偷拍他。

  

明明相机里面已经有了他上百张照片。

  

但是一想到他是我的缪斯,这点疑问我立刻就恍然大悟了。

  

我就说我根本不可能是痴汉嘛!

  

  

  

这个缪斯其实并不像在t台上那么难以接近,反而时常带着笑。

  

不过不知道为什么,我还是更喜欢他眼神冷漠、面无表情的样子。

  

和他聊天很愉快,我们看起来有很多的共同话题,而且我发现他居然可以接下我巨冷无比的梗,很少有人能让我有这么舒服的交谈体验了。

  

五星好评,真不愧是我的缪斯。

  

我心里满意地笑起来,虽然我也不知道我为什么笑。

  

好吧,人总是有奇怪的时候,你永远也不知道它会在什么时候到来,不过我觉得,现在它可能就是到来了。

  

因为我在反光的玻璃上看到了笑得像个傻子的自己。

  

哦,有一点点可怕,我很久没这么笑过了。

  

  

我是来请他做我的模特的,可能是因为良好的谈话过程,他干脆地答应。

  

但是到了互相交换联系方式的社交环节,我一掏出手机就僵住了。

  

壁纸是我明晃晃的罪证。

  

我的大脑空白了一瞬,然后飞快的装作若无其事地把手机收了回来。

  

我发誓,我那个时候绝对听到了他笑的声音,但是当我望过去的时候,他明明还是一副客套的表情。

  

我面无表情地转身就走。

  

…………

  

这不是落荒而逃,这叫战略性转移。

  

我错觉我又听到了笑声。

  

  

  

然而相处一段时间之后,我们两个之间的话题越来越广,或许这是个好现象,因为我们貌似慢慢变成了朋友。

  

如果去掉我经常想掐死他的冲动,或许我们还能称得上关系友好。

  

关于缪斯的话题,在我嘲笑了他发型辣眼睛后而他回了我一个“吃屎”的表情包时,我就知道,我们艺术的友谊小船说翻就翻了。

  

这个缪斯不要也罢。

  

  

  

他依然脸上时常有笑,不过我只拍他没有表情的样子,近乎凝固的神情独得我的恩宠。

  

他笑我奇怪,每次我都翻他一个白眼。

  

不过嘴上说着嫌弃的人却异常配合,每次凸造型都凸得津津有味,拍完了还要追着我问效果怎么样。

  

我通常都是再翻他一个白眼。

  

事件的转折发生在故事进行到一半的时候。

  

虽然我不是很想承认,但是我被人缠住了。

  

  

  

在我和陆仙无聊谈天找灵感的时候,一个男人突然从旁边冒了出来。

  

我吓了一跳,第一反应是抢劫,结果定神一看,居然是詹姆斯。

  

那是我的前男友。

  

哦豁。

  

画面不知为何突然有点尴尬,我陷入了蜜汁沉默,不知道在这种场合该说些什么,特别是詹姆斯还在苦苦哀求我回心转意的时候。

  

对于复杂的人际关系,我向来是苦手得不得了。

  

而且我记忆里的詹姆斯已经非常模糊,感觉我们已经很久没见面了一样。

  

我看到陆仙的眼神又回到了我第一次见他的时候,带着说不出的幽暗神秘,他看了我一眼,又看看詹姆斯,好像在说赶紧把人解决了白痴。

  

我忍不住又想翻白眼了,我那一瞬间真的觉得,或许这个家伙就只配拥有我的白眼表情包。

  

  

  

我觉得以前还比较顺眼的詹姆斯突然变得很陌生,从前冷静的绅士变成如今这副颇歇斯底里的样子,虽然我很想问心无愧地说和我无关,但是实际上还是有一点点关系的。

  

我明明告诉过他我没有爱情的冲动,但是他不肯相信,执意要求我和他试试。

  

结果显而易见,最终也是他先提出的分手。

  

我不明白为什么他要提分手,就像我当初搞不懂他为什么狂热地告白一样。

  我不懂感情,但是我知道一个正常的女人应该有一个男朋友。

  所以我糊里糊涂地被拉扯进另一个人的世界,又糊里糊涂地被驱逐。

  

当时的我有些茫然无措。

  

通过其他人的反应,我觉得我才应该是后悔的那个,但是结果仍然显而易见。

  

我面无表情地站在街头,而他却又打算来吃我这颗回头草了。

  

真是搞不懂。

  

唉,男人心,海底针。

  

最后詹姆斯脸上带着悔恨地看了我一眼,但是语气却又变得那么尖锐。

  

他说,黎,你没有心。

  

  

  

笑话,我的心不是在我胸腔里好好待着呢吗?

  

他又说些我听不懂的话了,詹姆斯以前也老是这样。

  

我回头,仙人的眼神很复杂,黑邃的眼睛里带着我看不清的暗流。

  

怎么了,我故作轻松地问他。

  

其实我是不想冷场,还害怕他这只单身狗遭到暴击,事实只证明我可能是被屎糊住了脑子。

  

我听到他顿了一下才悠悠地说,原来你这样的也有人要啊。

  

我:……

  

所以我当初为什么要选这个人当模特?

  

专门找回来气我自己的吗?

  

눈_눈

  

  

  

我觉得我可能永远也见不到当初那个优雅而冷漠,看起来无比高冷的男人了。  

  

现在这个男人只是个沙雕,划掉不算。

  

叹了口气,我突然觉得很忧郁。

  

因为我听说近朱者赤近墨者黑。

  

唉!

  

我并不想变成一个沙雕摄影师啊。

  

我尔康手。

  

可惜我基本上没有朋友,很多人都受不了我健忘又孤僻的性格,还有一些艺术家特有的神神叨叨。

  

所以我暂时找不到人倾诉这让人头秃的问题。

  但是,我窝在公寓的沙发里歪了歪头。

  

回想一下,似乎记忆里认识的人也已经模糊了很多。

  

好像很久都没和他们联系了啊,真是奇怪,我记得以前貌似有几个好朋友来着,怎么就这么久没联系了呢?

  

啊,对了,还是有一个的。

  

医生沐阳。

  

他是我从小到大的死党。

  

我其实有轻微的情感理解障碍,有的时候难以准确明白成人式谈话里的潜规则,就像时时刻刻都隔着一层磨砂玻璃一样。

  

比如我常常把别人的讽刺误解成赞美。

  

所以沐阳常常帮我出主意,詹姆斯也是他建议我接受的。

  

然后我就愉快地在正午拿起了手机。

  

当然,我选择性无视了电话那头的无能狂怒。

  

反正他也不可能飞半个地球过来掐死我。

  

  

  

维也纳是个好地方,处处都充满了优雅的音乐气息,很容易让人觉得身心都受到了净化。

  

净化包括不会让你想到油烟气息十足的街头小吃,也不会让你想到庸俗的金钱关系。

  

显然,被净化对象是不包括我和陆仙的。

  

因为我们不仅逛遍了维也纳的街头小吃,还在和地摊老板斤斤计较一个小饰品要多少钱。

  

扯皮了半天,老板的脸都青了,我觉得要不是我们有两个人,可能下一秒他就要跳起来打爆我的狗头。

  

最后我心满意足,老板却如丧考妣。

  

我想他接下来可能都会对砍价的中国人选择性过敏了。

  

背过身耸耸肩,不过和我也没关系了不是吗?

  

一路上我美滋滋地把玩,还举起来问旁边的人:

  

“怎么样,是不是很好看?”

  

陆仙瞄了我手里的饰品一眼,眼皮抽搐,嘴巴开开阖阖,仿佛实在很难违心地吐出一个“是”字一样。

  

我盯着他的目光瞬间变得危险起来。

  

要是他敢说半个不字,我一定头都给他打歪。

  

好在他识时务的点头了。

  

虽然嘴角快抽成了风车。

  

  

  

我觉得这个小饰品真的莫名眼熟,但是我从来没有买过这样的东西。

  

当我和仙人说起这个想法的时候,我第一次看到他眼神近乎失控地暗沉下去,像幽幽地燃起了一簇火光。

  

那一瞬间我浑身的汗毛都快立起来了。

  

他抬起手。

  

我以为他会打我,所以我迅速地缩起了脖子,把眼睛闭上等死,像只鹌鹑一样怂。

  

因为我知道我肯定打不过他。

  

结果我感觉到他又停下了。

  

他我面前站了好久,黝暗的视线仿佛要把我生吞活剥。

  

我觉得又生气又莫名其妙,还有一点点的委屈。

  

我想我也没惹到他啊,干嘛突然像要吃了我一样。

  

但是这个奇怪的陆仙没有回答我的问题。

  

他丢下我走掉了。

  

看看陆仙人背影消失的街角,再看看手里捏着的小饰品,我的心里升起巨大的烦躁感。

  

真是莫名其妙。

  

我捂住眼睛。

  

有什么凉凉的东西流了出来。

  

我没有哭。​

(未完待续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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